許智峯涉搶立法會行政主任手機 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共3罪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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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5/27 10:39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7 16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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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智峰涉搶立法會行政主任手機,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。(陳偉英攝)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於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,因不滿政府「狗仔隊」紀錄議員行蹤,涉搶去女行政主任(EO)手機,早前否認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、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3罪受審,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。

許智峯(36歲)被控於2018年4月24日於立法會大樓內,阻礙公職人員女子梁諾施執行公務、襲擊梁諾施、以及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,而取用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手提電話。

案件早前審訊時,涉案的保安局禁毒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作供指,政府要求不同部門同事組成「通傳應變小組」,並在一地兩檢法案審議期間,將立法會議員行蹤記錄在手機上的「Google試算表」。

許智峯自辯時則稱,案發當天他看見一名「狗仔隊」成員在記錄資料,質問下拒絕交出資料,眼神鬼祟,他遂搶去對方手機,以取得其犯法的證據,更指「我認為佢犯法,所以我阻止佢」。

許又稱,事後將取得的檔案交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,以備日後會有相關聆訊。許指原本沒有打算與女EO有身體接觸,但想不到她奮力保護手機,才會碰到對方,更表示觀察到她沒有受驚,因此不用想及其感受。